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健康宿州行動實施方案》已經2020年7月1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7月28日
健康宿州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健康安徽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號),加快推進健康宿州建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健康促進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養水平穩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廣,重大慢性病發病率上升趨勢得到遏制,重點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殘和死亡風險逐步降低,重點人群健康狀況顯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促進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響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導致的過早死亡率明顯降低,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得到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標水平與全省同步位列全國先進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實現。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行健康影響因素干預。
1.實施健康知識普及行動。深入推進健康促進縣(區)、衛生城鎮、健康社區、健康家庭建設,大力宣傳“健康素養66條”等健康知識。完善市級健康科普專家庫,構建健康知識傳播體系。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在各類宣傳媒體上開辦優質健康科普節目,加強對媒體健康欄目和健康醫療廣告的審核和監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分別不低于22%和30%。(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婦聯、團市委、市總工會、市科協、市廣播電視臺、拂曉報社。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實施合理膳食行動。對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孕婦、學生、老年人等)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廳等飲食場所,有針對性地宣傳普及膳食營養知識,引導居民形成科學的膳食習慣。全面推進國民營養計劃,加強營養監測和膳食指導,在托幼機構、學校、養老機構、醫院配備營養師或營養指導員,開展示范健康食堂和餐廳建設試點,繼續在貧困縣區開展重點人群營養干預工作。廣泛開展以減鹽、減油和減糖為重點的專項行動,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貫徹落實《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推進食品營養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臨床營養工作機制,推進綜合醫院設立臨床營養科室(診室)。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長率持續減緩,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分別低于7%和5%。(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扶貧局、市廣播電視臺、拂曉報社)
3.實施全民健身行動。為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加強全民健身活動體系建設,推廣體育健身項目。完善體育設施建設,著力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全民健身設施網絡,在城市社區實現15分鐘健身圈全覆蓋,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學校體育場地等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提高體育鍛煉人群組織化程度,推動組織網絡向基層延伸。積極打造宿州特色品牌體育賽事,著力提升活動社會影響力。開展體醫結合試點工作,推動形成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把高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高校的考核評價。到2022年和2030年,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分別不少于90.86%和92.2%,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37%以上和41%以上。(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婦聯、團市委)
4.實施控煙行動。利用衛生健康主題日開展控煙宣傳,向個人和家庭廣泛宣傳吸煙和二手煙暴露的嚴重危害。積極推進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鼓勵領導干部、醫務人員和教師發揮控煙引領作用,把各級黨政機關建設成無煙機關。建立和完善戒煙服務體系,推廣12320衛生熱線戒煙服務、簡短戒煙干預服務和煙草依賴疾病診治,持續提升規范化戒煙門診服務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無煙法規保護的人口比例分別達到30%以上和80%以上。(市衛生健康委、市煙草專賣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婦聯、團市委、市廣播電視臺、拂曉報社)
5.實施心理健康促進行動。通過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治療、危機干預等方式,引導公眾科學緩解壓力,正確認識和應對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問題。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絡,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及其功能,搭建基層心理健康服務平臺,培育社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機構。建立心理健康工作人員培養和使用制度,推進心理應急干預體系建設,建立全人群、多部門、綜合化的心理應急干預機制。健全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深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程服務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關疾病發生的上升趨勢減緩。(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殘聯、團市委)
6.實施健康環境促進行動。向公眾、家庭、單位(企業)普及環境與健康相關的防護和應對知識,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和科普宣傳。建立完善城鄉監測與評價體系,以健康社區(單位、學校)為載體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建立環境與健康的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加大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環境污染相關疾病、道路交通傷害、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飲用水水質達標情況明顯改善,并持續改善。(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維護全生命周期健康。
7.實施婦幼健康促進行動。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針對婚前、孕前、孕期、兒童等階段特點,普及婦幼健康科學知識,倡導0~6個月嬰兒純母乳喂養,積極引導家庭科學孕育和養育健康新生命。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強化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保障能力建設。提倡自然分娩,減少非醫學需要的剖宮產。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提高婚前孕前檢查、產前篩查等覆蓋面,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持續推動兒童早期發展,建立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大兒科醫生培養力度,強化全科醫生兒科常見病、兒童保健適宜技術等技能培訓。促進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預防乳腺疾病和宮頸疾病等婦女常見病,逐步擴大農村適齡婦女“兩癌”檢查覆蓋面。到2022年和2030年,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產婦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8/10萬以下和12/10萬以下。(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市殘聯、團市委)
8.實施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動員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維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學生從小養成健康生活習慣,強化近視、齲齒、肥胖等防控。實施中小學生視力健康狀況監測,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綜合防控試點。開展“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健康教育活動,推進健康校園建設。加強現有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建設,按照標準和要求強化人員和設備配備。按國家標準開足開好體育與健康課程,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建立完善市、縣(區)、校三級體育競賽體系。開展常態化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監測工作。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績效考核,將體育納入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到2022年,全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50%以上,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力爭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到2030年,全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60%以上,兒童青少年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
9.實施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針對不同職業人群,倡導健康工作方式,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行動。加大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力度,推動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和行業自律,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推進源頭治理,開展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者作業環境。完善職業病防治技術體系支撐。推動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監測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和管理,落實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實現明顯下降,并持續下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醫保局、市總工會)
10.實施老年健康促進行動。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政策。加強老年醫學科建設,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要開設老年醫學科。優化老年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安寧療護等醫療機構建設。支持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與老年健康相關的專業或課程,加快培養老年醫學人才。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加強機構、場所和相關隊伍建設,完善家庭病床收費和服務管理政策,引導家庭醫生優先與老年家庭開展簽約服務。推進醫養結合,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促進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務與居家、社區、機構養老緊密結合。開展老年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探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環境,推動實現健康老齡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有所下降,65歲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實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普及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知識,引導居民掌握心肺復蘇等自救呼救知識技能。依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員團隊,對高危人群和患者開展生活方式指導。全面落實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擴大高危人群篩查干預覆蓋面。加強高血壓、高血糖、血脂異常患者指導和規范管理服務。推廣心腦血管疾病防治適宜技術,縣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靜脈溶栓、動脈取栓等應急處置能力。加大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設力度,將慢病篩查、風險評估、健康干預和恢復、健康理念宣傳和教育有機結合,構建患者為主、醫患互動、社會支持的慢病管理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心腦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別下降到209.7/10萬以下和190.7/10萬以下。(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
12.實施癌癥防治行動。廣泛宣傳抗癌防癌科普知識,提高全民防癌意識。推廣有效的早篩查、早診斷、早治療工作模式,降低癌癥發病率和死亡率。著眼重點癌種、高危人群和貧困縣區,有序擴大癌癥篩查范圍。健全死因監測和腫瘤登記報告制度,積極開展癌癥數據分析研究。推廣應用常見癌癥診療規范,推進腫瘤精準治療模式,提升基層癌癥診療能力。積極推進腫瘤專科醫院建設,加強癌癥防治科技攻關。加強癌癥晚期臨終關懷和護理,提高患者生存質量。到2022年和2030年,總體癌癥5年生存率分別不低于43.3%和46.6%。(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醫保局)
13.實施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加強防治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宣傳。探索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40歲以上人群體檢檢測肺功能。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全程防治管理服務,指導開展早期干預治療和呼吸康復鍛煉,提高基層慢阻肺的早診早治率和規范化管理率。增加基層醫療機構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人員培訓和相關診治設備、長期治療管理用藥的配備,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功能檢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歲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萬以下和8.1/10萬以下。(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14.實施糖尿病防治行動。提示居民掌握自身血糖狀況。開展合理飲食與科學運動健康指導,引導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學降低發病風險。指導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強健康管理,延遲或預防糖尿病的發生發展。落實糖尿病分級診療服務技術規范,探索各級醫療機構建立首診測血糖制度,鼓勵為糖尿病患者開具醫療和健康“雙處方”。促進基層糖尿病及并發癥篩查標準化和診療規范化,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糖尿病管理項目。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對糖尿病及其并發癥的早期發現和治療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分別達到60%以上和70%以上。(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
15.實施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強化傳染病、地方病防治知識宣傳,規范預防接種服務管理,倡導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節前接種流感疫苗。控制傳播途徑,落實監測、干預等防控措施,加大救治救助力度,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流行水平。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強化地方病防治,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飲水型氟砷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推動傳染病防治新項目、新技術研發。提高醫療機構傳染病救治能力,確保物資儲備充足。加強基層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市、縣(區)疾控傳染病檢測能力、應急防控能力明顯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扶貧局、宿州火車站、高鐵宿州東站)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健康宿州行動推進委員會,統籌推進健康宿州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委。推進委員會下設各專項行動工作組,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實施和監測工作。各縣區要將落實健康宿州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研究具體措施,落實重點任務。
(二)動員各方廣泛參與。
凝聚全社會力量,形成健康促進的強大合力。鼓勵個人和家庭積極參與健康宿州行動,落實個人健康責任,養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單位特別是學校、社區(村),要充分挖掘利用自身資源,積極開展健康細胞工程建設,創造健康支持性環境。鼓勵企業研發生產符合健康需求的產品,增加健康產品供給。鼓勵社會捐資,形成資金來源多元化的保障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健康類產品和服務。衛生健康相關行業學會、協會和群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要充分發揮作用,指導、組織健康促進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撐體系。
在推進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市級專家咨詢委員會,為行動實施提供技術支撐。加強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疾病防治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財政支持,強化資金統籌,優化資源配置,保障行動落實。加強科技支撐,針對行動實施中的關鍵技術,加強攻關研究。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健康政策審查。強化信息支撐,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推動部門和區域間共享相關健康信息。
(四)推進醫防融合。
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落實“兩包三單六貫通”,加強醫療和預防職能相融合,推進醫療機構從以治病為中心向預防為主、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務轉變。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同步調整財政補償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強化對醫院功能轉變的支持,提高財政資金和醫保資金在保障和促進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
(五)注重宣傳引導。
采取多種形式,強化輿論宣傳,大力宣傳推進健康宿州行動、促進全民健康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編制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材料和文藝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導群眾了解和掌握必備健康知識,踐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的普遍認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六)開展監測評估和考核。
監測評估由推進委員會統籌領導,專項行動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專家咨詢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撐。各縣區按要求制定本地監測評估辦法。以現有統計數據為基礎,完善統計監測體系,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對主要指標、重點任務的實施進度進行年度監測。各專項行動工作組根據監測情況每年形成各專項行動實施進展專題報告。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每年形成總體監測評估報告,經推進委員會同意后上報市政府并通報各縣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并適時發布。
考核由推進委員會統籌領導,推進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專家咨詢委員會提供技術支撐。各縣區政府按要求制定對下一級政府考核辦法,按照考核指標框架對重點指標年度完成情況進行考核。2020年開展試考核。主要健康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綜合考核結果經推進委員會審定后通報。
附件:1.健康宿州行動考核指標框架
2.健康宿州行動推進委員會職責及成員名單
附件1
健康宿州行動考核指標框架
序號 |
指 標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標值 |
2030年 目標值 |
1 |
人均預期壽命(歲) |
77 |
77.7 |
79 |
2 |
嬰兒死亡率(‰) |
3.26 |
≤7.5 |
≤5 |
3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4.77 |
≤9.5 |
≤6 |
4 |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
10.68 |
≤18 |
≤12 |
5 |
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 |
—— |
≥90.86 |
≥92.2 |
6 |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
19.27 |
≥22 |
≥30 |
7 |
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 |
—— |
≥37 |
≥41 |
8 |
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
—— |
≤15.9 |
≤13 |
9 |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1.72 |
2.6 |
3 |
10 |
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 |
—— |
27.5 |
25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 |
—— |
實現 |
|
12 |
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 |
—— |
實現 |
|
13 |
產前篩查率(%) |
49.24 |
≥70 |
≥80 |
14 |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
98.80 |
≥98 |
|
15 |
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 |
—— |
≥80 |
≥90 |
16 |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 |
—— |
≥50 |
≥6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 |
—— |
100 |
|
18 |
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小時) |
——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 |
—— |
≥70 |
≥90 |
20 |
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 |
—— |
≥80 |
≥90 |
21 |
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比例(%) |
—— |
下降 |
持續下降 |
22 |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 |
—— |
≥50 |
≥90 |
23 |
高血壓患者規范管理率(%) |
60 |
≥60 |
≥70 |
24 |
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 |
60 |
≥60 |
≥70 |
25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 |
—— |
100,70 |
100,80 |
26 |
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
93.24 |
>90 |
附件2
健康宿州行動推進委員會職責及成員名單
一、主要職責
統籌推進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組織實施、監測和考核相關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動推進的重點任務,并協調推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工作落實。根據疾病譜變化及醫學進步等情況,對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研究提出指導性意見,并適時調整指標、行動內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名單
主 任:操隆山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孫 洲 市政府副秘書長
鄭 超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甘大慶 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委 員:趙學東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張品軍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邵長凱 市委網信辦副主任
王淑和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儲備局)二級調研員
晏榮會 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王 慧 市科技局副局長
郭曙光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二級調研員
李忠齊 市公安局副局長
冉 昊 市民政局副局長
胡 平 市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主任
周保峰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二級調研員
劉歡迎 市自然資源局政治部主任
馬 壯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孫金江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端祥宇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范曉君 市水利局四級調研員
楊戰杰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盧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
王新菊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 昊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趙德寬 市醫保局副局長
胡興旺 市城管局四級調研員
羅林友 市扶貧局副局長
張建華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副經理
胡 偉 宿州火車站站長
張鳳清 高鐵宿州東站站長
聶 欣 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
楊存良 拂曉報社副總編輯
周 平 市總工會四級調研員
朱 峰 團市委副書記
李 周 市婦聯副主席
朱克鵬 市科協副主席
王 平 市殘聯副理事長
推進委員會下設專家咨詢委員會,由相關領域專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和社會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組成(具體人員由推進委員會按程序確定);市政府副秘書長孫洲(兼任)、市衛生健康委主任鄭超(兼任)、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慶民任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長。
三、其他事項
推進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健康委,承擔推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與愛國衛生有關工作的銜接。辦公室主任由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慶民兼任,辦公室成員由推進委員會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專家代表等擔任。推進委員會成員因工作情況需要增加或調整的,由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推進委員會主任批準。推進委員會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為實施健康宿州行動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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